致全市电子秤使用商户关于及时申请计量检定的公开信
全市电子秤使用商户:
用于消费结算的电子秤是列入国家强制管理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,实行强制检定。
按照国家规定,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,未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,不得使用。
沈阳市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提供就近预约上门免费检定服务。
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确保全市电子秤计量准确可靠,希望广大电子秤使用商户主动履行主体责任,信守诚信计量理念,对在用衡器登记成册,主动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电子质量监督(e-CQS)公共服务门户网站,进行计量检定申报,不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,杜绝缺斤少两、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发生。
对未按期检定或拒不接受检定,缺斤少两、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。
附:
2.沈阳市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咨询服务电话
沈阳计量测试院 024-83786396
新民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024-27607182
辽中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024-87866677
法库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024-87127832
康平县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024-87343439
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11月15日